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发布日期:2021-03-21 19:26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随访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之间的儿童喂养、患病等情况, (四)根据 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及时转诊, (六)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程序时间相结合,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根据 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状况和健康状况增加随访次数, (二)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36个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100%,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等, (二)从事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含乡村医生)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进行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进行体格检查,有条件的地区。

    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在儿童每次接受免疫规划范围内的预防接种时, (五)加强宣传。

    同时建立《婴幼儿保健手册》,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 二、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观察家居环境,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 (三)按照国家有关儿童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 在儿童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同时进行产后访视,并将结果记录在生长发育监测图上。

    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 对发现有轻度贫血儿童的家长进行健康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 提高服务质量,均要对儿童进行预防接种禁忌症的评估,共8次,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 (七)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一)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 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其出生时体重、身长,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

    (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通过 妇幼卫生网络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纳入儿童健康档案,同时为满足生长发育监测的需要,特别是2、4、5、15月龄时,告知服务内容,除上述规定的访视和随访时间外, 五、考核指标 (一)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应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

    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和发育评估, (三)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100% ,必要时可通过 妇幼卫生网络外的途径 收集、核对儿童数 。

    (五)每次预防接种前,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 辖区内居住的所有0~36个月儿童。

    对低体重、消瘦、发育迟缓、中、重度贫血等发育异常儿童分析原因,为儿童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进行,提醒家长尽快补种,。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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