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新婚夫妇检免费

发布日期:2019-06-07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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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03月30日14:40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魏萍

      宁波晚报讯 强制婚检取消,婚检率急剧下降,影响下一代健康。针对这个棘手问题,我市出台办法,规定从4月1日起,凡在本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可以在登记时、孕前或者怀孕3个月内,凭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的“婚孕期医学检查通知单”,享受一次免费的婚孕期基本项目医学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昨天表示,希望通过这个方式促使新婚夫妇自觉  
    接受婚检,保障下一代的健康。

      开展婚孕期医学检查是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市计生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婚孕期保健咨询和医学检查工作。

      推进婚孕期医学检查工作将遵循当事人自愿、属地管理、因地制宜等原则。检查项目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婚孕期卫生指导、婚孕期保健咨询;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胸透检查(孕期除外)、血清谷丙转氨酶检查、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女性阴道的分泌物和霉菌检查、梅毒螺旋体抗体测定等。

      根据相关安排,婚姻登记机关将负责发放“婚孕期医学检查通知单”,在登记场所公示免费婚检有关的应知事项。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确定的定点婚检机构将负责做好婚孕期医学检查和保健服务,并根据婚检对象不同的家族史和个体要求,在免费项目以外提供特殊的“套餐式”检查项目,让受检对象知情选择,并按规定标准收费。

      各县(市)、区卫生和民政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从方便群众出发,实行不同的服务模式。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采用婚检机构与婚姻登记机关“一站式”服务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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