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须用黑体字警示“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发布日期:2019-08-24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8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明确表示企业必须在标签上标注上述警示语,将保健食品与药物进行明确区分,以提示消费者慎重选用。

      此外,《指南》还提出,对标签还要设置警示区,必须设置在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上,且警示区面积不少于其所在版面的20%,警示语还要使用黑体字,让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

      一周前,南方都市报调查起底保健品市场多款保健品添加药物神经节苷脂,有一些保健品还虚假宣称能治脑病、修复脑神经等近乎吹成神药,引发公众广泛关注。

      8月20日,在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表示,治理保健品虚假宣传需要监管部门持续发力,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此前仅标“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有企业故意标在不显眼位置

      据悉,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针对保健食品行业存在的问题,部署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此推出新举措,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具有某些保健功能、适宜特定人群食用的食品作为保健食品,按照特殊食品管理方式进行严格管理。一是实行上市产品审批;二是要求在产品标签、说明书上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表示,在监管执法中发现,目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不仅相关企业的注册申报质量不高、产品低水平重复等问题突出,此外,一些违法企业为了增强产品功效,还非法添加药物,坑害消费者,有的商家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甚至把保健食品吹成“神药”,欺骗消费者。

      据介绍,现行的保健食品标签管理,虽要求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但标签上仅仅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而且声明标注的位置和大小也没有具体规定。

      孙梅君表示,企业往往把它标注在不显眼的位置,字体也很小,让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营销行为有了可乘之机。“消费者反映,声明信息不直观、标注位置不醒目、警示作用不强烈,很难引起注意,容易被‘忽悠’、被欺骗。”孙梅君说。

      据悉,此次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即对企业标签标识内容进行规范指导,特别是对标注警示用语提出明确意见。不仅设置警示区,要求警示区必须设置在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面积不少于其所在版面的20%。同时要求明确标注警示语,在标签上明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且还进一步规定警示语字体,必须使用黑体字,让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

      孙梅君表示,要通过上述举措,将保健食品与药物进行明确区分,以提示消费者慎重选用,加强保健食品上市后的监管。

      涉及疾病防治、诊断作用等

      禁止纳入保健功能目录

      除《指南》外,此次会上还发布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多种保健食品原料禁入情形,包括:存在食用安全风险以及原料安全性不确切的;无法制定技术要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不具备工业化大生产条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禁止食用,或者不符合生态环境和资源法律法规要求等。《办法》同时明确: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诊断作用;庸俗或者带有封建迷信色彩;可能误导消费者等其他情形,不得列入保健功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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